原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副局级巡视员樊文祯一审获刑十四年半
9 月 19 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原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副局级巡视员樊文祯受贿一案,对被告人樊文祯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对樊文祯受贿犯罪所得及收益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9 月 19 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原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副局级巡视员樊文祯受贿一案,对被告人樊文祯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对樊文祯受贿犯罪所得及收益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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