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回购增持贷新要求!禁止事项出炉】
12月5日讯,从业内获悉,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款的最新监管要求起了新的重大变化,相关的禁止性事项出炉。
针对借款主体:“主要股东”必须为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暂不含自然人及金融机构。
此前的主体比较宽泛,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及公司董监高。
“上市公司”不得为已被实施退市警示的公司,且不得为金融机构。
12月5日讯,从业内获悉,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款的最新监管要求起了新的重大变化,相关的禁止性事项出炉。
针对借款主体:“主要股东”必须为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暂不含自然人及金融机构。
此前的主体比较宽泛,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及公司董监高。
“上市公司”不得为已被实施退市警示的公司,且不得为金融机构。
[ad_1]
[ad_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