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化科技:公司及有关责任人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9月25日讯,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公司、李国方、孙朝辉、成国俊、蒋勇飞、丁伟东、周劲松、杨军、谈翔、胡浩方于近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对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李国方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自2022年8月起,丹化科技原控股股东丹化集团向丹化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17笔借款共计3.315亿元,构成关联交易,但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此外,公司未按照相关规定在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丹化集团提供借款形成的关联交易。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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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化科技:公司及有关责任人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9月25日讯,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公司、李国方、孙朝辉、成国俊、蒋勇飞、丁伟东、周劲松、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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