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控向未成年人进行性行为的卡车司机再次入狱
最近发生的一起涉及卡车司机的事件引发了人们对拉客未成年现象普遍存在的担忧,这是一种后果严重的刑事犯罪。据报道,这名未透露姓名的司机因被指控试图向未成年人提供性服务而目前正在监狱服刑。[1]。本文深入探讨了这种犯罪的法律意义以及个人可以用来辩护此类指控的策略。
引诱未成年人是刑事犯罪,指某人与未成年人交谈并引诱或要求他们见面以进行性行为[1]。这种犯罪也称为出于猥亵目的与未成年人会面或在线招揽未成年人,通常被指控为重罪,可能导致四年或以上监禁,并强制犯罪者登记[1]。
招揽未成年人并不需要任何性接触,也不要求被告与未成年人见面。要求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是引发犯罪的原因[1]。大多数司法管辖区将17 岁或以下的人视为未成年人[1]。
值得注意的是,只有当一个人出于某种与未成年人会面的性动机时,才会犯下这种罪行。如果一个人试图出于非性目的安排会面,则不构成教唆罪[1]。
征集通常透过多种方式进行,包括手机、智慧型手机、平板电脑、电脑和线上服务[1]。一些州将在线招揽未成年人列为单独的犯罪。
针对招揽指控进行辩护
刑事辩护律师经常利用各种法律策略来质疑教唆指控。其中一个策略是显示被告无意或目的与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1]。另一种策略是证明被告不知道或不相信所谓的「受害者」是未成年人[1]。最后,一些律师辩称,被告是被诱捕的,这意味着他们是被胁迫或欺骗而犯罪的[1]。
总之,教唆未成年人是刑事犯罪,后果严重。了解这种犯罪的法律含义以及个人可以用来辩护此类指控的策略至关重要。
参考:
[1] Shouselaw.com。 (nd)。招揽未成年人。 2023 年1 月18 日取自https://www.shouselaw.com/ca/blog/solicitation-of-a-min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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