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出东方:高管因短线交易被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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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日出东方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焦青太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232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据《警示函》,日出东方高级管理人员焦青太的配偶孙克美通过其账户在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9日买入18.87万股,成交金额70.55万元,并在2024年11月7日卖出4.94万股,成交金额32.21万元,存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上述行为构成短线交易。江苏证监局决定对焦青太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告提到,焦青太已知悉《警示函》内容且高度重视问题,其及其配偶已深刻认识到本次短线交易的严重性,对因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并承诺加强学习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公司董事会也将加强培训宣导,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公告也指出,本次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据企查查,日出东方主营业务包括:太阳能光热、空气能热泵、储能电池、光储系统集成、厨电、净水器等。集团旗下有“太阳雨”“四季沐歌”“帅康”“日出东方电力科技”“日出东方储能科技”“西藏日出东方”等行业品牌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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