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城投遭上交所书面警示,今年以来已有15家城投公司收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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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讯(编辑 张良 实习编辑 杨宁)开年以来,监管部门对债券市场发行人的震慑正在加强。

注意到,上交所、地方证监局等监管机构接连出手,多家城投公司因债券募资使用不规范、信息披露违规等问题被监管机构集中点名,

2月14日,上交所披露对赣州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赣州城投集团”)予以书面警示的决定。赣州城投集团因未按规定和约定使用募集资金、未按规定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问题,被上交所予以书面警示。

具体来看,赣州城投集团未按规定和约定使用募集资金,将22赣城01、22赣城02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非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有息负债,且未按约定履行偿债明细变更程序,涉及金额分别为11.31亿元、8.5亿元。同时公司在2022年4月至2024年4月披露的多份定期报告中未如实、准确上述两只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赣州城投集团予以书面警示。上交所表示,公司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按照规定和约定使用募集资金,保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据企业预警通等渠道不完全统计,2025年以来涉及负面信息的城投公司已有300余家,其中多数为法院出具的被执行人信息和欠税公告。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已有15家城投公司因债券相关问题被地方证监局或交易所处罚,涉及问题包括违规使用债券募集资金、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处罚措施多为出具警示函或采取书面警示。

例如,临沂振东建投因未按约定使用募集资金被书面警示;宁波舜通集团因定期报告披露不准确被书面警示;曲靖麒麟城乡投、贵州水城高科等公司因存在非市场化发行债券等问题被出具警示函。上述处罚进一步凸显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全面加强合规管理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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