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地产:与贷款人订立 3.12 亿港元融资协议,期限 36 个月
越秀地产:于 2024 年 9 月 16 日,本公司(作为借款人)与一家银行(“贷款人”)订立一份融资协议(“融资协议”),据此,贷款人在融资协议的条款及条件之规限下提供 312,000,000 港元(或等值之人民币)之循环贷款融资,贷款期由首次提款日期起计 36 个月。
越秀地产:于 2024 年 9 月 16 日,本公司(作为借款人)与一家银行(“贷款人”)订立一份融资协议(“融资协议”),据此,贷款人在融资协议的条款及条件之规限下提供 312,000,000 港元(或等值之人民币)之循环贷款融资,贷款期由首次提款日期起计 36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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